如何适应多元化的市场要求,使银行在新的市场环境中取得最大收益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各家银行为解决这一问题所采取的种种措施中,中国建设银行近年来发展的商人银行业务成效明显,成为银行业务中的一个新亮点。
据专家介绍,商人银行这一称谓和原形起源于英国。按照一般的解释,商人银行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和借贷业务;公司理财业务(包括承销及财务顾问业务);投资管理业务;其它业务,如风险资本投资、租赁、税务及房地产事务、保险、商品及贵金属经纪自营业务等。
国内最早发展这一业务的是中国建设银行。他们早在1995年,就果断地抓住契机,率先介入了我国第一例项目融资,即山东日照合资电厂建设两台35万千瓦机组项目的融资,成功地为项目的中方股东提供了财务顾问服务,并与国外贷款银团一起签署了项目贷款抵押代理协议,成为该项目融资的抵押代理银行。项目融资作为一种有别于传统公司贷款的信贷方式,从此登上了基本建设项目融资的舞台,同时也是建设银行发展商人银行业务的成功的开端。在为安徽合肥二电厂的中方股东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并充当这一项目贷款抵押代理行时,建行打破了以往以股东贷款即传统的公司融资形式,以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方式提供,与外汇贷款在平等地位上共同拥有项目项下的所有抵押权益。这一创新使得合肥二电厂项目融资成为我国项目融资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这些项目的成功,为建行创造了可观的收益,同时也坚定了他们发展商人银行业务的决心。1997年年初,建行在其国际业务部正式成立了商人银行处,专门从事全行商人银行业务的经营和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建行将商人银行业务界定为三类:一是顾问和咨询业务,即为项目融资、我国出口信贷、企业资产重组和兼并收购、企业上市等财务顾问服务,以及其他金融咨询服务;二是融资安排业务,业务内容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安排及包销无追索权和有限追索权项目融资银团贷款、安排及包销我国出口信贷等;三是代理和受托业务,包括基金托管、项目融资抵押代理和帐户管理等。
近年来,建设银行的商人银行业务取得了较高的市场声誉,迄今为止,已经成功地为多家大型电力项目融资等提供了财务顾问、抵押代理和帐户管理等项服务。他们抓住近年来日元利率较低的机遇,及时对北京乙烯、天津乙烯等项目以前年度借入的数笔日元债务进行债务重组,减轻外债负担近4000万美元。建行还为一些中国企业到境外上市提供了财务顾问服务,取得了可观收益。